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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文正走回店门口,心里还想着晚上给她俩做点什么,却看见了孙云鹤。他倚着路边的柳树抽烟,旁边停着自行车,好像是在等他。
朱文正忙走上去,问他什么时候来的。孙云鹤从地上提起一个篮子,一边跟他进店一边说:“刚来没一会儿。小弟兄打了野兔子送我两只,我让人做了几个菜,咱哥俩喝两盅。”
进屋后,孙云鹤就把篮子里的菜摆到桌子上,还摸出了一瓶“竹叶青”。
朱文正赶紧说:“我早戒了酒了,不过孙大哥有兴,我就陪你少喝一点儿,多了真不行。”
孙云鹤笑道:“我跟你一样,我也不敢多喝了,喝过劲了闹事。那次砸断人家的腿,我就是喝高了。”
朱文正拿过筷子,想起刘伟红和小兰,动作就有点迟疑。老孙看出来了:“怎么大有老弟,你还有别的事儿啊?”
朱文正就把刚才的事情说了。孙云鹤直拍桌子:“好啊好啊,那咱等等她们。菜不少呢,足够了。”他又问:“粮店的小兰我知道,邮电所的小刘我怎么没听说,那个小马我认识,生孩子去了。”
老孙话音刚落,大门被推开,刘伟红走了进来。她大概没想到饭店里还有“顾客”,一下停住了脚。
朱文正不禁有点奇怪。他没想到刘伟红来的这么快,早知道她没事,带她一块来多好,那样的话,孙云鹤肯定就不好意思在这里当电灯泡了。
再一想他又骂自己荒唐,他跟刘伟红又不是谈恋爱,何来“电灯泡”一喻呢。
老孙开始还以为这姑娘是“顾客”,后来看到朱文正脸上的神色,再看刘伟红穿的绿色制服,一下明白了,这就是那个邮电所的小刘。但怎么就她一个人呢?
没等他多想,朱文正已经在那儿招呼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