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们怎么那么慢啊。”等二人相继从那栋民居出来,回到广和居门口时,花佳人看他们的眼神——准确说,是看阿弃的眼神——像在研究一种从没见过的毒药。
等阿弃被她看得,极为不自在地整了整有点凌乱的衣襟,她才阴不阴,阳不阳,阴阳怪气问道,“在说什么呢?那么开心?”
阿弃一听,忙以一种出奇沉稳和认真的口吻道:“我让你阿兄,以后心里除了你就是我,他答应了!”
花佳人本来横竖看他不顺眼,此时反而被他这一句话,给说愣住了,半响才‘噗呲’一声,翘起鼻子故意‘刺’了阿弃一下:“这怎么可能呢,我阿兄心里,有沈大哥,有颜二公子、颜三小姐、梅大掌柜,还有萧三楼主,小夫人,小颜娘……总之,多了去呢。怎么可能就只有你和我啊,阿弃你真会自欺欺人!”
阿弃闻言一怔,勉强道:“得宝儿故意气你阿弃哥哥啊!”
偏偏花佳人诡诡地一笑,然后指着自己精致挺直的鼻子:“阿弃哥哥,你要信我哦。因为……”她笑眯眯道,“若问这世上,谁最了解我阿兄,那必然是我啊。”
阿弃看着她微翘鼻尖上,那颗小巧的黑痣,突然觉得这平日看去又俏皮又灵动的小玩意儿,今日看着怎么那么不顺眼啊。
就在阿弃内心阴暗想法如毛虫一般满地乱爬之际,花错及时推着轮椅过来,问道:“得宝儿,还要不要去湖心亭?”
花佳人立马乖乖巧巧道:“不去了。”
“那先去前面医馆,再找间客栈落脚。”
花佳人一听,立马急了:“去医馆做什么?阿兄你受伤了?”
“阿兄没事,别担心。”花错弹了下花佳人的额头,将她抱到轮椅上,却扭头向着阿弃问道,“刚才那个穿斗篷,带帷帽,有点驼背的妇人,你有没有闻到她身上有种奇怪的味道?”
“味道?”阿弃努力回想了一下,最后两手一摊,“我就是个普通鼻子。你闻到了什么吗?”
“我不确定。”花错面色有点凝重,“只是刚才你和五高手缠斗之际,我好像看到她脸上、脖颈都有大面积的伤疤。”
“有疤怎么了?我记得……”阿弃伸手撩开花错的头发,指尖轻点在他骨瘦风流,肌韵恰好的后颈上,意味不明地道,“你这不是也有吗?”
花错‘啪’一下打开他的手指,冷冷看他一眼:“我这只有一道,她是大面积,能一样?”
阿弃后退一步,冷不丁拱手致歉,语气十分诚恳、歉疚,还很有礼,甚至称得上礼仪周周:“抱歉,是我错了。”他又上前一步,笑了一笑,满脸胡髭都能感觉到他勉强展开的笑容有点涩,“别生我气了。”
花错默然。
倒是轮椅上的花佳人轻笑一声,头也不回道:“阿弃哥哥这道歉的本事,可称得上炉火纯青了呢。”
即将踏入医馆大门之时,花错终于回了他一句:“我不知道你为何致歉,如果是刚才这个。”他一指自己的脖子,不置可否,“我并没有生气。不过……”他迟疑了一下,还是如实道,“我不喜欢你喜怒无常,行哭就笑的性子。一上起心来,前一刻还在喊打喊杀,下一息就能亲如水乳。而一旦招了你厌烦,一脉至亲,你也能不管不顾的伤他杀他……”他看阿弃神情又有点七情上脸,突然问道,“你知道我认识的人中,还有谁是这样的性子吗?”
阿弃眉宇高扬。
江南初夏,酉中时分的夕照,有光无热。
余霞,还有远处渺渺的群山,正随着太阳余光一起渐渐消散。
挤满了五花八门货摊的普济街上,刚还看热闹的人群,早已各归各位。
一片吹拉弹唱,吆喝贩货,乞讨卖笑的市井尘嚣声中,阿弃为自己辩解了一句:“我管别人如何,我只知道,我对至爱之人,只会疼他宠他,怜惜他,亲热他……”
可惜,他说这话的时候,花错已走至医馆柜台前,温雅一笑:“劳驾掌柜的,帮我配一帖药。”
掌柜正值壮年,四十上下,留了把山羊胡,正拿着把算盘和伙计在盘账,闻言刚想让伙计招呼,一转首硬是愣了几息,方用空着的手一挠胡子,露出一脸情真意切的笑:“郎君可有带脉案和方子?”
说完还特意示意伙计冲了碗龙井茶,端到花错面前。
花错颔首致谢,但面有难色:“出门匆忙,倒是忘带了。”
“这样啊……”掌柜又一挠胡子:“那郎君要怎么配?”
“犀黄珠粉,黄连,肉桂,附片,人参……我大致就记得这些。”花错苦恼道,“掌柜的通晓药理,若知道这方子,可否妙剂调理一番?”
他见掌柜面带疑惑看过来,忙一指轮椅上戴着帷帽的花佳人,半真半假解释道,“实不相瞒,这药是给舍妹用的。她幼时,家中仆妇大意把火坑烧得太旺,把她给烧伤了。这些年,一到夏日,她身上经常沸热灼手,那烧伤之处,更是痛痒难当。家中前后请了好多名医,但个个束手。这方子,也是在下辗转得来的,但对方也只是囫囵说个一二,就说方子出自普济街的阎大夫,多余的全不肯透露,在下无法,才挨个上门,想着碰碰运气。”
“原来如此。”掌柜不住点头,又将眼前青年仔细打量一番,但看他冰清玉润,一表非俗,出言又极礼貌谦和,心喜之余忍不住多嘴问了一句,“小娘子这烧伤怕是有些年头了?而且单从脉相上来看,怕是只有外热内胀之症?”
“正是正是,掌柜的真乃神医也!不消诊脉就能将症状断的如此清楚……”花错忙不迭道,“舍妹这烧伤,算起来,也有十多年了。之前各医家诸方,不管寒症、热症、发表、通里、伏暑,皆已用过,但都不见成效。”
“那便是了。”掌柜呵呵一笑,颇为自得道,“郎君刚才说的那些群药儿,再添几味,正是小铺的清风拔毒丸,专拔积年火毒。”
花错听了,激动地一拍柜面:“那可真是太巧了!真正的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功夫。”
他一把抓住掌柜的手,又觉得有点唐突,忙缩回来,拱手问道,“冒昧问下,掌柜的可是姓阎?普济街阎大夫?”
掌柜的看他如此激动,更为诩诩自得:“鄙人确实姓阎,而这普济街也确实只有鄙人这一位阎大夫。”
“啊!”花错神色一敛,异常郑重行完一礼,并掏出一锭银子,恭谨道:“是在下眼拙了。阎掌柜,你这清风拔毒丸可是官方儿?若有搓好的,在下想买上一瓶。”
“那自然是有的。”阎掌柜一看到银子,脸上的笑容更诚挚了,一边招来伙计去药橱拿药丸,一边娓娓解释道,“只不过,这药丸不是官方儿,小铺就搓了一两瓶散卖。郎君也知道,这药丸嘛,偶一服之,确实便利。但若长期服用,其药效总会差汤药一些。”他微叹口气,继续道,“这药丸啊,其实是先父开给小铺一位老主顾的。那妇人和小娘子一样,也是深受火毒未清之苦!算起来,她这病症,得有小二十年了呢。可惜火毒攻心,本就极难医治,加上那妇人最初受伤时,又为药所误,拖到来小铺问诊时,已成了咳血,内热,痰喘,失音等症,先父和鄙人钻研了好些年,也只能略微缓解一二,无法根治。”
花错趁机打探道:“就是刚才那位穿斗篷,带帷帽,有点驼背的妇人?”
阎掌柜点点头,问道:“郎君遇见她了?”
花错回道:“刚才在街上,她帷帽被掀开一点,在下正巧看到她脸上、脖颈有几块面积很大的伤疤。”他好奇问道,“听掌柜的意思,她不是抓的药,而是买的药丸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