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稷僵在原地,像一尊被人遗忘在雨夜里的石像。他的手指紧紧地攥着伞柄,指节发白。他的脚钉在地上,像是生了根,扎进泥土里,拔不出来,也迈不动。他颤颤巍巍地回头,脖子一寸一寸地往后转,每转一度,心就往下沉一分。路灯之下,他见到了这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场景。一个怪物,如同蜥蜴一般,四脚着地,趴在地上。它的四肢细长,关节反折,像某种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的、变异了的、被人从实验室里放出来的东西。它的身体是灰褐色的,粗糙得像树皮,皱巴巴的,裂开一道一道的口子,那些口子里往外渗着绿莹莹的黏液,在路灯的光晕下闪着幽暗的、让人恶心的光。
怪物有一颗长满疙瘩的、如同水滴一般的脑袋。那脑袋上大大小小的疙瘩,像癞蛤蟆的皮,像腐烂的橘子,像被什么东西叮咬过后肿起来的包,化了脓一碰就会破。每一个疙瘩的顶端都有一个小小的孔,绿色的黏液就从那些小孔里往外渗,一滴一滴,顺着脑袋往下淌,淌过那张没有眼睛、没有鼻子的脸。
整个头上只有一张裂开的嘴。那嘴不是长在正中间的,而是从左边裂到右边,几乎占据整个脑袋的三分之二。嘴裂开的时候,露出里面密密麻麻的利齿,一层一层,像蜗牛的口器,又像某种深海鱼类的牙齿,尖尖细细,参差不齐,黄的,白的,黑的,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,分不清哪一颗是哪一颗,只知道很多,很多,多到让人头皮发麻,多到让人胃里翻涌,多到让人不敢再看第二眼。
黏糊糊的、长长的舌头从那裂开的嘴里伸出来,在半空中不停地摆动,像一条在空气中游泳的蛇,又像一根在探测猎物的触角。那舌头是深红色的,湿漉漉的,上面布满细小的、倒钩一样的凸起,让人毛骨悚然。它在宋稷的眼前晃来晃去,像是在试探他离得有多远,肉有多厚,血有多热。
最让宋稷汗毛直立的是,怪物的胸前挤满人脸。不是一两张,不是四五张,而是密密麻麻的、大大小小的、层层叠叠的、像被什么东西强行塞进它的皮肤里的人脸。那些脸,有男人的,颧骨高耸,眼窝深陷;有女人的,嘴唇涂着红色的口红,眉毛描得又细又弯;有老人的,皱纹像刀刻的一样,藏着不知道多少年的风霜雨雪;有小孩的,脸颊圆圆鼓鼓的,像是被人吹胀的气球。它们全都面目狰狞,他们全都挤在一起、压在一起、互相推搡、互相踩踏,它们张着嘴,露出喉咙深处那片黑漆漆的、看不见底的洞。它们在发出无声的吼叫,从心脏深处、从灵魂深处、从地狱深处挤出来的,绿色的黏液顺着湿哒哒的雨水来到宋稷的脚边。它在积水中蔓延,像一条绿色的、有生命的、会自己找路的蛇,从怪物的脚下出发,绕过路的裂缝,绕过石块,绕过那根被雨水冲刷得发亮的灯杆,一点一点地,不紧不慢地,朝着宋稷的脚尖爬过去。
人害怕到一定的状态,反而有种莫名其妙的松弛感。宋稷将手中的雨伞收起,他握着伞柄,手指慢慢地收紧,手背上青筋暴起。他将伞的尖头对准那只在半空中兴奋摆动的舌头,瞄准,然后用尽全身力气,狠狠地戳了过去。怪物的舌头被戳中的那一瞬间,它像是被电击中,一下子就僵住了,它的身体也从柔软变成僵硬,四肢撑在地上,一动不动,然后,它仰头发出一阵难听的嘶吼。那声音从那裂开的嘴里直接喷出来的,像高压锅在排气,像火车在鸣笛,在山坡后面的草地之中,缓缓爬出来更多的怪物。它们一个接一个的,从草丛里钻出来,从树后面绕出来,从那些宋稷看不见的、藏在黑暗里的角落里爬出来。它们和眼前的怪物长得一模一样——一样的水滴形的脑袋,一样的布满疙瘩的皮肤,一样的长满利齿的裂开的嘴,一样的黏糊糊的、在半空中摆动着的舌头。它们的胸前也布满大大小小的。唯一的不同,只是体型大小不一。有的比这只还大,大得像一辆小汽车;它们从四面八方涌来,像潮水,像海浪。
眼前怪物的长舌突然朝着宋稷的面门袭来。那速度快得惊人,快到像一道闪电,快到像一阵风,宋稷一个躲闪,往后一倒。他的身体往后仰,重心往后移,脚在地上蹬了一下,整个人“咚”的一声摔在地上。积水四溅,泥水飞起,枯枝和败叶沾在他的衣服上,他的后脑勺磕在地面上,眼前一黑,耳朵嗡嗡直响。倒地的那一刻,他的目光无意中往上瞥了一下。路灯的横杆之上,站着一个人。那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,举着一把破旧发黑的伞,他站在那里,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宋稷,看着这个摔在地上的、满身泥水的、狼狈不堪的虫子。
宋稷看不清男人背光的脸,灯在他身后,光从他身后照过来,把他的脸藏在阴影里,只留下一个大致的、模糊的、看不清五官的轮廓。但是他清楚地知道,此时此刻,在那片阴影下面,在那个他看不清的、被黑暗遮住的脸上,一定满是讽刺意味的笑容。怪物们走上前,将宋稷团团围住。它们兴奋地摆动着舌头,像一群在等开饭的、馋涎欲滴的、眼巴巴地望着主人的狗。它们的舌头上滴着黏糊糊的液体,一滴一滴的,落在那些积水里,晕开一小圈一小圈的、绿色的、发着光的水渍。它们却迟迟不肯享用眼前的大餐,像在等一个命令,像在等一个信号,它们疯狂地嗅着来自宋稷身上血肉的气息,它们贪婪地嗅着,陶醉地嗅着,像是堕落者在吸食最后一口违禁品,像是酒鬼在喝最后一口酒,像是饿鬼在闻最后一口饭香。
怪物还时不时抬起它们那恶心丑陋的脑袋,那双不存在眼睛的、只有一张裂开的嘴的、正在往外渗着绿色黏液的脑袋,看向站在路灯横杆上的男人。宋稷明白,他如今是眼前这个男人砧板上的鱼肉。他没有选择的权利,没有反抗的能力,没有逃跑的可能,甚至连求饶的资格都没有。他扭头看向艾玛太太房子的方向。那栋浅蓝色的房子,在雨幕里像一朵在风中摇曳的花,此刻在那个方向,在山的另一边,在雨雾的那一头,在一片模糊的混沌里。他看不见它,但他知道它在那里。他知道艾玛太太一定坐在沙发上,打着盹,张着嘴,呼噜声从她的嘴里有节奏地冒出来,像一只在吐泡泡的小金鱼。电视还开着,声音调到很小,屏幕在一闪一闪的。厨房的灶台上,也许还有一碗热汤,或者一块烤面包,用保鲜膜盖着,怕凉了。
凯撒也许在家吧。真可惜,想要好好告别的人都还没来得及告别,就要变成一堆烂肉。他还没有跟母亲说一声“妈,我没事”,还没有跟阮玉学姐说一声“对不起,我明天一定去打扫”,还没有跟温乡学长说一声“谢谢您一直照顾我”,还没有跟艾玛太太说一声“晚安,明天见”。还有凯撒,他还没有跟他说一声“这辈子最倒霉的事情就是遇见你,最幸运的事情也是遇见你”,他这次真的要被凯撒这家伙害死了。难怪他母亲一直跟他说要远离狐朋狗友。早该听的,早该离那个疯子远远的,早该在他第一次出现在艾玛太太家门口的时候就把门关上,早该在他第一次说“上车,我带你回家”的时候转身就走,早该在他第一次用那种眼神看着他的时候就逃得远远的。也不知道被这些怪物嚼碎之后还能不能做鬼。要是能的话,他必须先去找凯撒,然后给他一个大耳瓜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