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稷再次确认,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,“你真的是凯撒吗?”腐尸这一次“啧”的声音更大,大到像一颗炸弹在宋稷的耳边炸开,大到他的心脏都跟着颤了一下。
腐尸扬起手,宋稷以为下一秒它就会落下来,落在他脸上,打他一个耳光,打得他那张本来就不怎么好看的脸肿成一个猪头。宋稷连忙往后躲,身体猛地往后一缩,想象中重重的巴掌并没有落下。那只手落下来的时候,变成一只轻轻的、温柔的手。它轻轻地摸了摸宋稷有些红肿的脸,像在哄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,他用哄小孩的语气问宋稷,“疼吗?”
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,一栋位于城市中心的别墅里,灯火通明,人声鼎沸。水晶吊灯从高高的天花板上垂下来,无数个棱面折射出刺眼的、璀璨的、把整个大厅照得如同白昼的光。男男女女衣着光鲜奢华,女人们穿着丝绸的长裙,戴着珍珠的项链,钻石的耳环,手腕上挂着细细的、闪闪发光的链子。男人们穿着剪裁合体的正装,皮鞋擦得锃亮,领带系得一丝不苟,胸前的口袋里叠着方巾。大提琴伴着小提琴的悠扬乐声从别墅里传出来,那旋律不急不慢,像一条在缓缓流淌的小河。它穿过墙壁,穿过窗户,穿过雨幕,飘到外面的街道上,飘到那些在雨中匆匆赶路的行人的耳朵里。
路过的行人纷纷忍不住侧目望去,眼神之中满是羡慕。谁能不羡慕呢?这可是马尔库斯将军举办的战前盛宴,能被邀请的都是有钱有权的上流社会,此刻他们都在这栋别墅里,在这片璀璨的灯光下,在这首悠扬的乐曲中,举杯欢饮,谈笑风生。
别墅后面的花园打理得很精致,每一朵花、每一片叶、每一根草都被修剪得整整齐齐、被照顾得无微不至、一看就花了很多钱、花了很多心思、花了很多时间。花园里种了一大片一大片红色的高杆玫瑰,大概有一米高左右。那些玫瑰种得很密,一棵挨着一棵,一朵挨着一朵,玫瑰有红色的,有黄色的,有蓝色的。雨滴从天空洒落,砸在花瓣上,砸在叶片上!
有的玫瑰绽放着自己鲜艳欲滴的花瓣,它们不怕雨,不怕风,它们开得很大,很张扬,很肆意,像一个热情似火的女郎,即便自己心爱的花瓣被雨水砸落在泥土中,被风吹散在角落里,被人踩在脚下,变成一滩烂泥,它仍然希望在自己香消玉殒前能够被世人欣赏到自己独一无二的美。
有的玫瑰则像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,收敛自己的魅力,花瓣紧紧地收拢着,抱在一起,外面那些绿色的叶子像一层一层的保护罩,把花瓣包在里面,不让雨水淋到它们,它们在等,在等一个对的人,在等一个它们愿意为之绽放的人。如果那个人不来,它们宁愿不开。如果那个人来了,它们就会开,开得很大,开得很艳,开得很用力,像是要把积攒一辈子的美,都在那一刻全部释放出来。
一个面容俊美的少年坐在玫瑰园的一角。雨水淋湿了他的衣服,白色的衬衫贴在身上,半透明的,能看见底下瘦削的、单薄的身体。他黑色的眸子里是难过,是痛苦,是难以置信。
马格努斯·雷加撑着黑色的雨伞从洋甘菊那边走过来。他走到少年的身后,站在那里,手里撑着那把黑色的伞。少年抬头看了一眼马格努斯·雷加,然后他有些失望地低下头。马格努斯·雷加伸出手,他把它轻轻地覆在少年的脸上,他轻声问道,用一种哄小孩的语气,“疼吗?”
那段突如其来的回忆太过真实了。真实到宋稷恍惚间觉得自己根本不是在“回忆”,而是真真切切地站在那片盛开的玫瑰园旁。阴冷的雨水是透明厚重的,透过层层叠叠的玫瑰花瓣滴落下来,在地面溅起一朵朵透明的水花。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玫瑰花香,甜得发腻,却又让人安心。他就那样站在一旁,像个透明的旁观者,看着那个身穿黑色神父长袍的棕色眼睛的男人和凯撒在花丛中说话,看着那些遥远得仿佛几千年前的事情,一幕幕在眼前重新上演。那些画面太清晰了,清晰到他能看见雨水在对方睫毛上滴落的浅金色轨迹,清晰到他能听见风吹过玫瑰花瓣的沙沙声响。
“嘶——”腰间突然传来一阵清晰的痛感,像有什么东西狠狠掐了他一把。宋稷猛地回过神,眼前那片绚烂的雨中玫瑰园像被风吹散的烟雾一样,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。取而代之的,是眼前这片阳光明媚的庭中花园——喷泉还在汩汩地流着,水池里的金鱼慢悠悠地游来游去,天空蓝得有些不真实,连风里都带着一股奇异的、混杂着花香与青草香的味道。而他自己,正靠在喷泉旁,看着眼前的凯撒发呆。
“我问你疼吗?”凯撒语气很不好,带着明显的不耐,“你在发什么呆?”宋稷眨了眨眼,这才彻底从那段突如其来的回忆里抽离出来。他微微摇头,看着身边的人。凯撒那张惊为天人的漂亮脸蛋现在布满腐烂的血肉,有些地方甚至能看见森森的白骨,一双眼睛浑浊得像蒙了一层灰的玻璃球,完全没有平时那种锐利得能刺穿人的光芒。可奇怪的是,他身上没有半点腐臭味。非但没有,反而还萦绕着一股很好闻的熟悉的香气——是玫瑰混合着松针的味道,清冽又浓郁,带着一种令人心安的感觉。那股香味很淡,却能轻而易举地盖过周围所有的气息,钻进宋稷的鼻腔里。
“我说你什么时候能变回正常人的样子啊?”宋稷忍不住嚷嚷起来,语气里全是不满,“你这样真的很吓人好不好!”他是真的很怀念凯撒原来那张脸,虽然那张脸的主人同样气人,同样高傲得像只孔雀,说话能把人噎得半死,但至少赏心悦目啊!看着那样一张脸,哪怕被骂两句,好歹也能算是“美人身世”。可现在呢?对着这么一张腐烂得几乎看不出人形的脸,宋稷觉得自己能忍住不吐出来,都已经算是心理素质过硬!
“变不回来了!”凯撒两手一摊,语气轻飘飘的,完全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。那副无所谓的态度,看得宋稷牙都痒了。他真想一拳揍在那张烂脸上!当然,也只是想想而已,他打不过!算了算了,好男不跟腐尸斗。宋稷在心里给自己顺了顺毛。
“你是专门来救我的吗?”凯撒突然凑了上来。那张腐烂的脸瞬间放大,几乎要贴到宋稷的鼻子上。浑浊的眼睛近在咫尺,尽管他说话时呼出的气息带着一股温热的、玫瑰与松针混合的香气。但宋稷的心理防线还是差点直接崩溃,他下意识地就往后缩了缩脖子,嘴角抽了抽:“那你以为呢?我是过来旅游的吗?”
凯撒闻言收回身子,似乎对这个答案很满意。他靠着喷泉池沿坐着,姿态慵懒,即便浑身是烂肉,那股子与生俱来的高傲劲儿也半点没少。他看着宋稷,语气里带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认真:“你能记得我,我觉得很不可思议。”宋稷愣了一下,没太明白他的意思。这有什么不可思议的?他们虽然相识的时间不算长,可这一路经历的事情,比很多人一辈子经历的都要惊心动魄。更何况是凯撒这样的人——那样一张脸,那样一个性格,哪怕只是一面之缘,恐怕这辈子都很难忘掉吧?更别说……他们之间,好像还不止这些。那段突如其来的回忆,那些模糊又清晰的画面,那片盛开的玫瑰园……
凯撒似乎看透了他心里的想法,难得地没有嘲讽他,而是开口解释道:“一般来说,除了一些特殊的人,每一个进入像这样的空间的人,在现实世界的存在都会被抹除。”说到这里,他顿了一下,然后自嘲似的笑了笑。这个笑容如果放在他原来那张脸上,一定会很惊艳——眼尾微微上挑,唇角勾起一抹漫不经心的弧度,带着点坏,又带着点勾人的劲儿。可现在,放在这张腐烂得几乎看不出五官的脸上,那笑容就显得有些惊悚了,像一张被揉烂又重新拼凑起来的面具。“这么看来,”凯撒的语气又恢复了那种惯常的嘲讽,他上下打量宋稷一眼,慢悠悠地说,“虽然你很弱,但你是马格努斯转世的可能性,也不是完全为零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