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一楼建在逍遥岛最高的齐星山腰,脚下是天下第一秀水,四周是一片碧色如玉的苍虬古松林,风声一起,好似万斛沸银涛。
颜文涛长袍下襟被风吹得钻出了天一楼的栏杆,随风舒卷。他便在这样让人心境一清的松涛声中,肃然道:“你既然内心已有成算,那为父就放心了。记住不管任何时候,夫欲善其事,必先知其当然,至不惧,而徐徐图之。”
回忆到这里,颜戟心一沉。
然而,还没等他理清思绪,就见身旁黑影一闪。
这黑影很快,很利。
乍一看,像一头发怒的黑豹,但他所激起的气劲,让身周所有物品都激散了开来,这让他更像一支箭,一支将整个身子凝成一线的黑色利箭,射到了打出真火的二姝面前,然后他伸手一抓。
颜戟即便思绪不宁,心潮起伏,但身体仍然本能地慎防着。因此他衣衫被气劲荡到的刹那,颜戟就冲着那黑影迎了上去。
同时动的还有唐容。
黑影单手抓住颜夷简的碍色鞭时,颜戟一招种秧折花,也扣住了他的脉门。
而唐容,他身形尚未动,手上已激射出一物,打飞了那一堆射向颜夷简的暗器。等他闪身站到街心时,那射出的物体正好回到了他手中,原来是一个尾部系了链条,表面满饰葡萄花鸟纹饰的镂空银薰球。而后,他单手勾着那银薰球,侧身挡在唐竹梧身前,目光锐利又阴冷,一如淬毒的刀锋,杀气逼人地盯住逢春。
这一幕,落在青味斋二楼看了全过程的二人眼中,其中一人忍不住直起身子,用胳膊撞撞身旁的人,问了一句:“这黑乌鸦是谁?”
“逍遥鬼,逢春,玉蘅手下的悍将。”
“酩酊派不都是紫纱袍,白玉带吗?怎么就他穿的乌漆麻黑的?这青天白日,还带个黑面罩做什么?那么见不得人?”
“……他小时候,嘴巴被人往两边割开了。”花错用拇指食指在嘴角比了比,微喟道,“对方还在他伤口上洒了加深溃烂的药,就因为年仅七岁,在勾栏讨生活的小逢春,没有第一时间敬称他‘侠少’。逢春虽没死成,但在脸上留下了很深的疤,所以才一直用面罩遮住下半张脸。”
阿弃有点轻浮地嘿了一声:“有些人,哪怕裹了层人皮都不配称之为人,那人后来怎么样了?”
“变成念珠呆在逢春手上呢。”
“……什么?”
街心的几方应该正在言语交锋,但怎么看都不像有再次大动干戈的打算,花错便走回桌旁坐定,给自己续了杯茶:“逢春杀了他后,把他的眉骨取了出来,揉骨为玉,做成了念珠。”
“……”阿弃绷着脸走回花错身边,“我怎么记得刚才颜二说玉蘅手下还有一名悍将,叫风流鬼,对不对?”
花错顺手也帮他斟了杯茶递过去道:“风流鬼,洛秋。和逢春一起被玉蘅救下的。”
“那个不会也是……”
花错伸手指指他的腰部:“你买‘乌林鸱鸮’的《江湖志》,难道没买人物篇?”
“那个乌林什么,简直就是捏虚造假,欺蒙英雄,扰乱江湖的大大大奸商!一套《江湖志》,居然还分什么人物篇、故事篇、剧情篇、纪年篇、地域篇……”阿弃的情绪,好似很容易被旁人所影响,花错一提及《江湖志》,他的整副心神马上从街上的冲突转到了新话题上,神情一下子变得很激动,讲话时连唾沫星子都快喷溅到花错脸上了,“整套买下来,居然要五百五十金!五百五十金啊,是金不是银,更不是铜板!小爷,你知道五百五十金能做什么吗?能买下半个‘雾里会’呢!”
花错抓住了重点:“雾里会?”
“对啊,雾里会,苏城最出名的花茶坊。”
花错侧过脸,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自下而上盯住阿弃:“花茶店,是小七说的那种名为茶肆,实则卖笑的人情花茶店吗?阿弃经常去?”
“经常去?”阿弃瞪着一双大眼,“你知道雾里会的花茶多少银子吗?”
花错摇摇头。
阿弃坐定,冷笑一声道:“雾里会在云堤烟市最深处,人一走进去,脚跟都浮在雾里,所以才取名雾里会。那地方,光地租一月就要上白两银子,更别说,里面的姑娘都是从各地挂脾开业的行院、勾栏里招揽来的行首、班头,唱曲行令、掷骰饮酒、歌舞吹弹,色色精绝,据说雾里会的领衔班头花羞娘子,包银月俸小百两呢……”他看花错一副趣其所趣,听得津津有味的样子,抹抹嘴角,更加兴致勃勃道,“而且这喝花茶,也有讲究。比如……不对!”
“怎么了?”
“小爷。”阿弃探究的眼神在花错脸上滚过,“你为什么突然对喝花茶感兴趣?”
花错手指在茶盏上点了点,随意问道:“有吗?”
“你以前可是连去乌青街聚景楼,看那些女妓都不乐意的。”阿弃目中探究之色更深,接问道,“今天怎么还专门打听起卖笑的花茶店了?”
花错手上动作一停,垂下眼继续喝茶,不咸不淡道:“你不愿意说就算了,怎么还扯到我头上了?还是说,你其实根本就不清楚这花茶店的门道,在这里胡咧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