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厩院很大,也很静。
说它大,是因为即便现在院中上百号人,队伍分左右列开又呈合围之势,但整个场院依然十分空旷。这些人融入其中,如大面饼上洒了几粒芝麻。
说它静,是因为即便现在院中上百号人,这些人手中的火把、松明亮子将整个马厩院照耀得如同白昼,但四周除了火把偶尔的毕剥声,整个场院静悄悄的,阒无人声。
居中的古制盘龙太师椅上,坐着雷阿公。
他身后,侍立着六名身穿紫纱袍,白玉带,同色抹额,绣‘灭世黑莲’徽号的酩酊派弟子。而他身侧,则分左右站着恒丰庄的管事崔筑和恒泰庄的管事朱武。
——当然,此刻二人,即便神情慌乱,但至少衣饰是齐整的。
在雷阿公面前,跪着一个人,正是陈秃子,在不停地磕头求饶,此刻听到花错的声音,忙戟指大喊道:“阿公,就是,就是他们俩。假扮成娼妇,骗了老来子他们开门……还有逍遥鬼逢春,他们俩是一起的……”
雷阿公又在捏他那只瘸了的腿。
这几年得益于丁香酒的温养,他已好久未曾有过那种肿痛难忍,恨不得立即死去的感受了。
如今,不过离了那酒一盏茶的功夫,也不知道是因为知道此生不会再饮到添了红花、莪术的丁香酒,还是知道即便没了丁香酒,马上就有更好的梨花酒、桃花酒、梅花酒,他浑身的酒虫,都似爬到了当初的断骨处,啃噬着那一截腿骨,酒瘾变成了一种刮骨之刑,折磨得他连胃都在抽搐。
雷阿公捏着瘸腿的手上青筋暴凸,但他忍下了。
他将全副心神,通过那仅剩的一只眼睛,落在花错二人身上,好似对方身上承载了他全部的屈辱、野心、欲望和将来:“逍遥鬼,很好!”他眯起眼,像头又癞又病的老狗在思索,“看来玉蘅那老婆子是清闲日子过够了。”而后他将目光转向花错,将人从上到下仔细打量了一番,才道,“这位小郎君忒也风趣,此时此地,还有心情自嘲!只是既非是非人,何苦参与是非事。”
花错把丁老九交到逢春手上,袖手望向雷阿公,居然不惊不惧:“雷阿公怎知我非是非人?”
雷阿公不喜不怒:“牢口的铁棍和铁尺是你插的?”
“不错。”
“老来子和麻子乔,你杀的?”
“不错。”
雷阿公又一指身侧两人:“崔筑和朱武,也是你绑的?”
“不错。”
雷阿公叹了口气,神情不无遗憾:“他二人能当上赌坊管事,功夫自然比这里的牢役好上许多。是我大意了,以为靠他二人,即便抓不住人,至少也能挡上一挡。”他不无讥诮道,“玉蘅那老婆子清高得很,不屑于争权夺利,手底下就那么几个人。风流鬼被拖在握香台抽不出身,有能耐帮她来这里一探究竟的,也就一个逍遥鬼,没想到,她这一次倒是谨慎。”
“功夫不错,心思又细腻。”雷阿公看花错只垂首整理衣袖,也不出声,从椅子上站起身,扬声道,“化骨厂不收无名小姓的小辈尸骨,报上名来。”
花错只笑了一声:“我也没想过要埋骨在这里。”
这一次,雷阿公神色间的怒气被展现得淋漓尽致:“小子狂妄!”
两厢剑拔弩张之际,逢春突然喊了一声:“李环!”
面皮微黑但伟岸魁梧,容貌还算俊爽的李环从人群后闪身出来,一如既往地奉承陪笑道:“春爷,有何吩咐?”
逢春语音似笑非笑,只是不带愤怒居然带了惋惜:“你出卖本小爷。”
“春爷,这不能怪小的。”李环苦着脸道,“这风云突起,要变天了。小人天生驽骀,位卑人轻,无伞无盖,总要找个地方避雨。”
“小爷递的伞,淋着你了?”
“春爷,伞毕竟是伞,哪有屋顶结实。”
“你不怕,朽木烂瓦,撑不起这暴至的风雨大势,塌了?”
李环偷眼一瞥雷阿公,咬着牙道:“那是时也命也,小人认了。”
此时,从死牢出来后,就一直默不作声的童无厌突然沉声道:“我早跟童二说过,你这厮,眉凸眼恶,脑后见腮,此乃反骨之相,最擅忘恩负义,背主求荣,不可不防。他居然还如此信重你,对你委以重任,简直自己找死。”
“童大爷,小人确实见风使舵,贪生怕死,但有一点,你说错了。”李环瞥了眼花错和逢春二人,提醒道,“你触犯帮规在先,勾结外贼越狱逃遁在后,小人虽然一开始受人蒙蔽,做了你越狱私逃的共犯,但如今将功折罪……毕竟,小人真心尊奉的、效忠的,从始至终,都是沈氏酩酊派,怎么能说背主求荣呢?”
雷阿公拍拍李环的肩膀,他脸上疤痕扭曲,此时即便脸色和缓下来,依旧给人狰狞可怖之感,像极了阎罗十殿那些恶形恶相的夜叉鬼煞:“李干办即便一时贿纵情弊,但迷途知返,气节未失,忠诚之心不减,老头子记下了,沈帮主自然也会记得。”
童无厌冷笑道:“沈帮主?哪个沈帮主?”
“啪!啪!”一阵疏落的响声,雷阿公拍打着腰际的扁葫芦,眯着眼道:“童大,之前承诺了给你一个时辰考虑,可想好了?”
“呸,注定你死我活的局,少在那里假仁假义,惺惺作态。”童无厌有点嫌恶地啐了一口,毫不领情道,“要打就打,别说你这不过百八十个人,就算千军万马,我童无厌都奉陪到底。”
“好!”雷阿公的一声暴喝,在凌虚楼传递过来的,隐约又沉闷的第三轮花炮鞭竹响中,显得格外气势如虹。他遥向着又一次被彩云奔流般的火花照亮的夜空一角,眼里发着光道,“三通花炮已毕,凌虚楼那边就等着这里的一声铜锣响了!咱们速速把这边的事了了,也好去楼里讨杯水酒喝!”他单手一挥,“拿下!”
“是!”
崔筑和朱武两人,争功心切,率先出手。还有几十个衣饰各异,兵器不同,但神情统一都很嚣横,明眼一看就是赌场干办、打手的汉子,也如雷般呼应一声,一拥而上。
这些人,或多或少都听过逢春和童无厌的名字。以前,这两人的名字代表同僚、同袍、上峰,甚至权威。如今,这两个名字代表机会、功绩、青云之路和泼天富贵。
所以人人出手狠辣,招招都是杀招。
胜者存,败者亡。
所以大家都十分默契的,志不在擒人,而是一击格杀。
地上已陆续多了几具尸体。
且还在继续增加。
花错看着越打越畅快,了无惧意,丝毫不受伤势所扰,但身上伤口也越来越多的童无厌,突然笑了一下:“都说擒贼先擒王,只可惜,雷阿公也只算把刀。”
逢春接话道:“何必抬举他?不过旁人一条随手可弃的老狗。”
花错一时语塞,作势清了清嗓子,换过一种好奇又不解的语音问道:“那六人,什么来头?”
“自省斋六侍,大相公沈莳清的人。”逢春补充道,“此六人擅以铁索阵法制敌,你要小心。”
花错斜睨了他一眼:“……为何是我?”
逢春理直气壮道:“人是你要救的,早说带上他累赘,你非不听,你不出力谁出力?”他忽踏近一步,靠着花错低声道,“速战速决,若是凌虚楼的人到了,我们更出不去了。”
花错却不急,不仅不急,他还趁火打劫:“你欠我一个人情。”
逢春霍一下扭过头,那双又明亮又无辜,让人一望便心存怜惜的眼,自认不带感情甚至还蕴着狠色瞪着对方,他咬牙道:“雁过拔毛,你比秋哥儿还可恶!”
花错看着他即便发怒,都没被怒气波及的眼睛,横臂抱肘,静静等着对方的承诺。
“好!”逢春看着童无厌在砍倒一名打手后,被朱武一拳击中腹部,整个人撞在一座石烛台上,爬了几次才爬起来,他瞪住花错道,“我欠你一个人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