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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 「多情去后香留膝,十年夜雨百年心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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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多情去后香留膝,十年夜雨百年心」

“......开场!”

豫王宣布。

数只眼睛盯着,长媚施施然走过去。

沅溪夏晚足凉风,春酒相携就竹丛。

这是赵怿喝的第三盏酒。秋露从赵怿身后的竹林滑落进前池,看不清的水流从□□旁泠泠流过,赵怿扶上长媚敬献的第四盏酒,僵持半晌,等长媚撤了手,才仰头饮尽。

长媚绕到赵怿身身后,双手微微托着赵怿的肩,身子却侧着环过来,呵气如兰,丝丝缕缕从赵怿耳垂烧到鬓角,蒸出热汗来,赵怿微微向另一侧偏头。

长媚笑出声。从袖子里掏出张帕子,指尖捻着,覆上赵怿不肯看她的侧脸。

一抹水意。

长媚低声调笑道:“赵公子刚刚喝酒好不文雅,这酒液撒上脸了。”

赵怿两肩一松,奇怪,明明长媚未施半分力道,只是轻轻放着,怎么……

长媚收回手,顺道把擦了赵大人薄汗的帕子塞进胸口衣襟里,见赵怿看过来,又顽皮地隔空指了指赵怿胸口。

赵怿额头泌出豆粒大的汗珠,如受酷刑。

长媚瞧见了,眉间一蹙,不知想到了什么。只见她转身面向看戏的众人,两只手交叠着扶住胳膊,轻飘飘道:

“赵大人清心寡欲,奴家甘拜下风。”

人群里传来倒彩。

“媚娘,这才哪到哪啊,你都没怎么碰赵公子!”

豫王朝发声者看去,记住了此人模样。

长媚无奈,欠身稍理衫裙,石榴半吐,红巾围簇,往上只见一双盈盈杏眼,秾艳一枝待看取。她这次绕过赵怿桌前四处溃流的酒,依偎进他怀里。

赵怿一拂袖,竟然背过手,徒留长媚空空枕膝。

长媚躺着,当起众人的面玩起赵怿未束的发丝。粉颊似蝶,红敛玉蛾,颠倒垂吊金雀,玩了一会,又凑近听他心跳。

过了好半晌,赵怿几乎要压制不住心念波动,就见长媚扶着桌案起身,朝众人倩笑道:“这次总不是奴家不尽心意,别再为难罢了。”

稀落的掌声响起,长媚眺目望去,就见豫王最卖力。

豫王跳出来,所谓善始善终,他开口称赞:“好一出风流戏,诸位有所不知,这里头换一个人都不行。没了赵公子,则太艳情,没了长媚,又太寡淡。”

实在是天作之合。

众人热闹起来,倒好像真看了出名家编排好的戏折子,你一言我一语,恨不得作首诗出来。

有人斗胆走到赵公子跟前,问赵公子有何感想,有何诗陈。

赵公子好似还没回过神来,被叫了两声才勉强应答,但作诗却快,不到顷刻,就吟出来几句。

那人抄了去,满脸矜色。

摇扇公子们也不摇扇了,凑过来看看赵公子写了什么,又或者围上赵怿。平日里他们与赵怿谈不上几句话,此刻他们仿佛对一卷熟读百遍的书温故知新起来,洋洋洒洒发表见解。

原来赵公子也是同道中人。

赵怿对此论调不予置评,直到见到一个面孔,他立即拨开人群大步流星走出去。

……

流星飒沓,庄秉锐嫌原本客栈的马慢,半路换了匹皮毛顺滑的良驹,马鞭甩得飞快,银白马蹄踏出滚滚轻烟。

王府的人跟了一段路,确认是郊外采选队伍驻扎的方向没错。

庄秉锐一扯缰绳,停在驻扎营前。沈奚渊听到动静撩开帐篷,庄秉锐连马都还没下,只见这位年轻的大理寺少卿劲装干练,眉目轻矜,三言两语回答几位持刀侍卫的盘问,远远来看侍卫简直如同庄少卿的牵马仆从。

沈奚渊把庄少卿迎进帐中,两人客套几番,庄秉锐三两句离不开临川。

“临川真是个好地方,风土人情,无一不肥美丰饶,街上随手挠一挠的小土狗,肚皮也比京城的浑圆。”

颗颗粒粒都是指缝里落下的粮食。

庄秉锐话锋一转,又转到宣家头上来,“临川论富,还得是宣家,吃穿用度讲究还是小头,我与宣家大公子宣子离有幸见过几次,其见识之广,胸襟之阔,上到天下三分酒利千钧辎银,下到家室一奴每日所费米盐,无一不谈锋甚健。”

沈奚渊喝口茶,心里点点头,师侄宣子离是个有才志的不错。

“依我看,这宣家最富的,不是口袋,是脑袋。”

沈奚渊默默听着,他眼前的庄秉锐就如同一只炫耀刚抓了兔子的火红狐狸,张牙舞爪。

“但你可知,这人一聪明,就忍不住洞悉世间大道规则,等到所有缺漏一览无余时,就毫无敬畏可言......”

沈奚渊一挑眉,这个庄少卿神神叨叨要暗示什么。不是听说他跟宣子离关系不错吗,怎么见这光景,恨不得卖友求荣一般。

“沈侍郎,你是个聪明人,还是一个守道的聪明人......”,庄秉锐语气喃喃起来,“不仅仅如此,你还是个被道重视的聪明人,你简直受道喜爱。”

“破坏一条道比创造一条新的道的代价实在小得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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