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老宅时已近半夜,菲尼克斯与艾德里安在房门前分别。
雄虫旋开把手时顿了顿,朝菲尼克斯弯唇一笑,说:“今天很开心,下次再约。”
菲尼克斯看着他的侧影,俊挺地拖长在廊道上:“好,晚安。”
他耳尖发烫地回到卧室,在浴室洗漱的时候,微凉的水温也无法冲熄他内心高涨的热焰,他甚至担心这无形的火焰会灼伤自己的心脏。
套了睡衣躺在床上时,放在床头的光脑突然震动,菲尼克斯疑惑地点开看,竟是个陌生号码通过支付平台找到的他。
一个猜测陡然浮上他的脑海,菲尼克斯通过了对方的好友申请,对方很快回复一条讯息:“五十广场转角咖啡店,晚上十二点。”
没头没尾的邀约,极可能是陷阱,但他自认没有得罪的对象,菲尼克斯犹豫片刻,回复了“收到”,然后马上将通讯记录删除。
他套了深黑外套,戴上口罩,推门而出时,有意停留在艾德里安的门前,纠结要不要将这件事告诉雄虫,但艾德里安很可能已经睡下,他不想给对方添麻烦。
或许潜意识里,他觉得深夜外出最好是他一只虫的秘密。
全黑的装束让菲尼克斯与黑夜融为一体,他拿了玄关的钥匙,驾驶着塞缪尔的吉普沿着日落大道狂奔。
夜晚是繁华最好的冷却剂,街道阒寂无虫,菲尼克斯将吉普在路边停稳,带着兜帽下车,径直往早已打烊的转角咖啡店走。
因为畅通无阻,他比约定的早到了近五分钟,只能放慢脚步,假装是迷路的旅客或醉汉那样,绕着罕有虫烟的商场转了个弯。
他从咖啡店的东面绕到西面,慢吞吞地朝西南方向挨近咖啡店时,就见鲜红眼睛的雄虫骑着一辆公用的小电驴,颇有些滑稽地经过他的吉普车,朝咖啡店驶近。
果然是凯文,他应该是通过那次预支奖金得到了联系他的方式。
但他为什么会在这么敏感的时间约在这么敏感的地点见面呢?菲尼克斯思索着,快走几步到了咖啡馆门前的绿植旁。
他抬起胳膊,打招呼的手突兀地定格在半空,成了永未完成的一声“嗨”。
因为菲尼克斯眼睁睁地看着,从左侧的停车场出口突然风驰电掣地闪过一辆敞篷跑车,拐弯驶进大道时似是根本没长眼睛。
正将小电驴锁在栏杆边的凯文只来得及抬眸,看清一束急遽靠近的远光灯,耳畔马达声轰鸣,下一刻他就被撞飞在街灯的灯杆上,脖颈骨折,四肢零落。
血液喷溅着,在昏沉的灯光下,初夏的苍蝇嗡嗡地缭绕四周。
菲尼克斯飞奔到凯文的身边,他跪进血泊里,呼吸急促不知从何救虫。
浑身都染变为血红的雄虫费尽最后的力气,勉强握住菲尼克斯的手指,将手心里紧拽的纸条塞给了他。
由于骨头压迫声带,凯文几乎发不出声音,气若游丝地说出了他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话:“小猪。”
菲尼克斯看着怀里的雄虫瞪大眼逝去,被一股突如其来的茫然摄住了心魂,他能感到夜风拂过时,生命被一点一滴带走温度的绝望。
他的脑子却脱离他的心,麻木地思考着,为什么凯文的临终遗言不是亚雌弟弟罗丝,而是那只蠢狗?
但直到他在他怀中死去,他也不知道雄虫的真名。
悲愤与震怒令菲尼克斯浑身颤抖,他将雄虫的尸身安放在街灯圈出的光晕下,合上他死不瞑目的双眼,然后像个讨债的气势汹汹地冲向那辆栽在路牙的跑车。
他一把将方向盘上吐成一滩烂泥的雄虫揪起来,恶狠狠的,好似他们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,那个雄虫的双脚瘫软地耷拉在真皮座椅上,一张面饼似的脸连眼睛也无法完全睁开,在昏暗的灯光下眯成两道窄缝。
“草他雌的,谁,谁吃了熊心豹子胆,敢,敢扒拉老子?!”
他踢蹬着四肢,竭尽全力后意识到自己无法挣脱雌虫的束缚,于是嘴里不干不净、不清不楚地咒骂起来。
菲尼克斯看着眼前的这摊软肉,闻到雄虫口齿间散发着酒精的恶臭,感到史无前例的对雄虫的恶心与厌恶。
这样似蚯蚓、似毒瘤、似腐肉的生物,为什么能心安理得地活在世上?为什么在残害同类以后毫无廉耻之心,依旧满嘴喷粪?
他攥紧了拳头,但随即意识到,即便他将这只该死的雄虫暴揍一顿,除了会将自己卷入无穷无尽的争端之中,也不能挽回已经逝去的生命。
他可以一时情绪激愤,意气用事,然而于事无补,菲尼克斯劝自己深深呼吸,冷静下来,将神志不清的雄虫一把甩回座位,然后拔出方向盘下的车钥匙,以防对方肇事逃逸。
菲尼克斯颤抖着手指,连拨了五次,才终于拨通迪克的号码。
“菲尼克斯!”迪克怒骂着,“你他雌的最好是真的有事,否则……”
“五十广场转角咖啡馆门口发生了一起车祸,”菲尼克斯的语气冷静到另迪克感到汗毛倒立,“死者是凯文,那只与罗伯特案有关的雄虫。”
迪克哑然片刻,通讯里传来他换衣服的声音:“待在原地哪也别去,容我提醒你朋友,要是被上头知道你也在现场,你很可能已经卷进了大麻烦里。”
菲尼克斯苦笑了一下,看着蜷缩在呕吐物里昏睡的肇事雄虫,无奈道:“你可以更笃定点,把‘很可能’去掉。”
凌晨一点,艾德里安被光脑震醒,险些以为是碰上了地震,但很遗憾的,发生的不是大地震,而是有只倒霉的雌虫,正蹲在派出所里等他去捞。
“好,我马上就到。”
艾德里安泼了捧冰水让自己清醒,简单洗漱后随手披了件风衣,头一回开了车库里的跑车飙去目的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