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战,字远征。这个名字,即便是完全不关心时事的原主陆皓宣,也有所耳闻。
据说宋远征出身于“南章北宋”的宋氏家族,出身名门,天赋极高。十六岁清大毕业后被保送到美国,就读普林斯顿大学,大四时被美国西点军校约谈,随后转入西点接受美国陆军高等军事教育。
三年后,宋战以总分全校第三的优异成绩毕业,学成归国,时年仅仅23岁。
其后,宋战完全诠释了什么叫做人生赢家。
进入军队系统之后,他战绩辉煌,一路高升至华北军分区司令,之后与盘踞东四省的东瀛人展开数次激战。
四年前,宋远征因率军围杀被东瀛人称为“帝国双壁”之一的中野大将,使其所属第九军团几乎全军覆没而声名大噪,被国人熟知。
一年后,宋远征又在热河杀死当年叛逃的二号周旌海,升任中将。
如今不过三十余岁年纪,宋远征已经从“华夏最年轻的少将”,成为“华夏最年轻的中将”。
“宋......将军,久仰大名。”
陆茗伸出完好的左手,颤颤巍巍举起,眼中自然而然流露出一段惊讶混合着崇敬的笑意来:“我很敬佩您。”
这是......要和我握手的意思?
宋远征有些不确定,但还是往前走了一步。
陆茗见他不伸手,微笑着说:“可以跟您握个手吗?”
见病床上的年轻人手臂绵软无力,支撑不了多久就颓然落回被子上,宋远征刚要说什么,却见那只漂亮的左手,又一次顽固地举了起来。
宋远征看了看那只手,最后还是缓缓地配合着,也伸出了自己的左手。
“您真是体贴呢。”陆茗笑了笑,又叹口气:“不过这不对,得是右手才行。”
说着,他右边手臂一动,似是想要从被子里挣脱出来。
“别动!”宋远征眉头一皱,轻轻摁住了他蠢蠢欲动的手臂:“你右肩还有伤!”
“那......您的右手给我?”陆茗微笑着看他。
于是下一刻,陆茗心满意足地把对方宽厚的手握进了掌中。或者,说“握”不太合适,因为跟自己的相比,那只手着实太大了些......
宋远征感觉有些怪异。
少年细白微凉的手指细细滑过他布满厚茧的粗糙手掌,一寸一寸摩挲过去,这感觉......真是奇怪极了。
更奇怪的是,年轻人的手指一路上滑,最后停在他袖口的位置。
“可以把袖口解开给我看看吗?”
什么?宋远征诧异地看过去,正落入一双闪烁着盈盈笑意的星眸。
“一只手真是太不方便了。”年轻人抱怨说:“还是两只手比较好。”说着,右手又要从被子里往外跑。
宋远征本能地按住他,还没意识到,自己居然被面前这人用莫名其妙的理由威胁了的时候,已经亲手解开了自己右边的袖扣。
望着那熟悉的眼眸形状胎记,陆茗笑了。
指腹轻轻滑过那片胎记所在的皮肤,在上面流连不去,陆茗的笑容变得异常生动,已经消褪的红晕重新爬满双颊,浅色的唇渐而变得嫣红,蓦然抬眼,那一双欲语还休的眼睛,令他整张面孔都变得妖异起来。
宋远征心中的怪异感愈重,手往后一抽——只听“砰”的一下,年轻人的手被他方才那一下的动作所累,砸到了硬质的床沿上。